原文完成於:2001/11/22 AM 07:36:48
書名:愛的藝術
作者:佛洛姆
「一無所知的人,便一無所愛。」
--派拉西索斯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古代的大詞人這麼問著,「 愛是什麼?」多少千千萬萬的年輕男女們如此問著,「我將尋訪我生命 中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為了追求心目中理想愛情的徐志摩如此真情告白著,但這麼多人想了這麼久,愛,到底是什麼東西?不少人也這麼說著,愛,是和喜歡的人甜蜜的走在一起,愛,是為一個人無悔的付出或者,愛,是對一個人無微不至的關心等諸如此類。而這本書名為「愛的藝術」,自然讓不少癡男怨女們心生好奇,但
這並不是一本如同市面上許多作家用感性文字寫出打動人心的愛的故事的書。相反的,這本書一開始即提出不同於一般人們對愛的看法:愛不是一種本能,出自於本能的衝動而讓人一時陷溺下去而捨不得抽身的,是慾望;愛是需要學習的,是建立在己方或對方的人格所達到的成熟狀態。
這本書不單單提出了對於「愛」這個東西的新穎看法,同時也在探討「愛」這一個人與人之間眾多互動方式之一的東西時,深入的去剖析了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係。
要講到愛之前,得先從更基本的東西講起。由於人與其他動物的不同,人具有理性,他自知其為生命,而察覺到自己,察覺到他的人類同胞,因而知曉自己與他人之疏離,瞭解到自己之孤單(世界上只有一個自己)與無助,而亟欲打破這個隔離,以某些方式來達到和他人及外在世界的結合。沒記錯的話,這是屬於存在主義所說的,人誕生之際,是被拋出,他被拋出到一個不確定的處境,有點像是一個孤島,而每個人都是位在另一個孤島,或者說是,每個人都是另一個孤島,和其他人是疏離不相干的,因此與外界和其他人的結合,就成了人的基本需要之一。
消除這種隔離狀態方式之一,是狂歡迷亂,藉著暫時的亢奮狀態,如追求酒精或藥物的麻醉或性的狂歡,使得對外在世界的存在感消失,隔離感便隨即一起消失,而若是整個所在的團體或社會允許這樣的行為,那就沒有什麼問題。但若是所處的文化已將這種方法捨棄,與社會價值觀衝突的結果,採用這種解決方法的人在清醒之後,反而會因罪惡感和懊悔,而感到更大的疏離,然後又藉著同樣的方式來逃避這種疏離感,因而墮入惡性循環。作者這麼說,「只有性行為沒有愛情,除了短暫
的時刻之外,永遠無法溝通兩個人之間的鴻溝」,這讓人想到在許多小說中可看到的,作者會描述到的一個社會,紙醉金迷,人們在一場場的豪華晚宴和每晚不同的伴侶上追求麻醉似的短暫快感,又或者是如同進來藉由網路之便而大量產生的一夜情,多少都可作為這種逃避方式的例子。
而作者提到的第二種方法為追求一致化,與團體或社會的一致化。這是很直觀的一種解決方式:既然我因為察覺到和其他人之間彼此的不同而感到疏離,那麼是否只要很簡單的把這些相異點都消除,我就可以連難受的疏離感一併去掉?於是乎對於民族,對國家的認同,隸屬於某一個特定團體的歸屬感,以及追求與別人的一致(甚至是不一致),都成了消除這種疏離感的方式之一。
反觀現在社會上,許多人盲目的追求流行而不知為何追求,沒有個人主見就狂買所謂明牌,每個人都在講流星雨就通通衝去看,搞不好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流星雨,(不然流星雨又不是這幾年才有,為何獨獨這幾年才有如此熱潮?),以及之前的葡式蛋塔與麥當勞Hello Kitty玩偶的排隊熱潮,或許也都可以看成是這種情緒的作用。
那麼,更甚者,對於社會的價值觀的認同,是否也是因為此一解除隔離的需要的驅使所致?如聯考成績傑出的學生,填志願第一個念頭必非醫科之外無第二選擇,這是否也代表了這些學生在某種程度上的不敢反抗社會的價值觀,由於成長歷程一路走來與社會一致化(或者說是社會化)的結果,使得學生們缺乏另闢蹊徑的勇氣,而不知不覺的接受了師長和長輩們的價值觀,選擇成為醫生,這是否也是由於人類最基本的害怕疏離感所導致的結果?又或者,可能有人會說他選擇醫生是在眾多考量下,自己選擇的最好的一條路。那麼,會不會連你的這眾多考量,其實都是在與社會一致化以後的出現的結果?
再延伸下去,就會出現一個弔詭的結果:就如同作者在書中寫的,「大多數人甚至未曾察覺到他們一致化的需要。他們生活在一種幻覺中,以為他們是順從著自己的觀念與偏好,他們以為自己是個人主義者,他們以為自己的意見純粹是自己思想的成果--只不過他們的觀念正好與大多數人的觀念相同。」,也就是說,搞不好連追求與別人的不一致,其實也是另一種的追求一致。但是如果這麼說的話,那似乎沒有什麼不是為了追求一致了?究竟要怎麼作,我們才能從這種弔詭的情況跳脫?
先說到第三種達成結合的方式,創造性的活動,因為藉由創造活動,創造者將自己與他所認為的世界結而為一。但這種結合不是人與人之間的結合,而狂歡的效果是短暫的,作者又認為經由一致化達成的結合是假結合,上述三種都只是片面的解答。完滿的解答則在於人與人之間的結合,在於愛。(->這種說法更奇怪了,因為若如之前所述,人似乎沒有辦法得知自己是否從一致化的傾向中跳脫,或者說是人總是在追求一致化的,而偏偏這種結合又是假的。就因為這樣,所以人才會總是無
可避免的對「愛」擁有嚮往,而渴望瞭解愛,獲得愛?)
而就如同大多數人所好奇的,愛又是什麼?作者對於成熟的愛的定義為:在保存自己的完整性,個人性的條件下的結合。愛是一種積極主動的力量,這種力量使得人與人之間突破孤立,但仍允許每個人保持他自己的完整性。在愛之中,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但他們仍舊是兩個人。所以不同於一般的想法,愛的首要意義為給予,不為接受。給予不是我把東西給了另一個人,然後我自己就缺乏或失去了這件東西。事實上,給予是對於自身生命力的最高表現,你能給予,表示你己身生命力的旺
盛,有活力,並且足夠成熟而能夠對別人付出,你願意把自己的一切都分享給別人,同時,你也在別人對你的回饋中,獲得了讓自己更加成長的契機。而在作者後來提到的兄弟愛、母愛中,也都昭示了這一觀念。
除了給予,愛經常還包括了幾個重要因素:照顧、責任、尊重、和瞭解。愛是主動關懷被愛者的生命與成長,對別人的需要的回應,同時照著他人原本的樣子去認識他,不用自己的主觀或意志加以扭曲,以及深入的瞭解。倘若對人的認識只在表面,則我們只認識到人與人之間不同之處,而這正是使我們互相隔離的地方。唯有真正的深入到人性核心的去瞭解,我們才能看到眾人相同的地方。
除了一般人所熟知的情愛之外,作者還提到其他不同對象的愛,如兄弟愛、母愛、自愛。兄弟愛本質上是對其他所有人類的愛,是對與其他人類的關懷、責任、瞭解、和改善其生活的希望。就我的看法來講,這有點近似於所謂的知識份子的社會責任以及志工的服務。那是由於體認到己身能力和人格成熟,而希望藉由給予和服務,幫助那些尚未能達到此種地步的人。母愛則是對於無助者的無條件給予的愛。而自愛則是藉由對於己身的瞭解和反省,所建立的對自己的生命、幸福、成長及自
由之肯定,有了此種肯定為根基,才會想要,並且有能力去愛別人。
至於眾人最關心的情愛呢?書中除了討論情愛與兄弟愛、母愛的最大不同:排他性之外,尚提出了一點常被人忽略的要素:意志。在現在的西方文化中,愛被認為是個人自發的,情感的反應,是由於個人突然被一種不可遏止的感情所掌握。所以有浪漫的一見鍾情、自由戀愛使得無數少男少女為之瘋狂,並且以在茫茫人海中找邂逅到最速配的另一半為愛情的最完美形式。帶就如同作者重新揭示的,愛一個人,不僅是強烈的感情--他是一項決心,一項判斷,一項允諾。如果愛只是建立在衝動和感情的基礎上,那他哪來的基礎去建立永遠相愛的承諾?所以要有一定的判斷和決心,才是讓愛情繼續的要素之一。但如果這樣說來,愛不就完全是意志和委身奉獻行為?一場愛情和婚姻中,男主角和女主角或許不必有浪漫的邂逅,不必一見鍾情,更甚者,也不用互相先認識,只要他們一旦有了「我們要相愛」的意志存在,這樣的意志即會保證它們之間愛情的延續。講的更荒謬一點,一個男生只要走在路上看到一個女生,並且下定決心,「嗯,我愛的就是她了!」,那他們之間就可能發展出愛情。
事實上,這種說法並不是沒有根據的,最好的例子就是我們中國古代的傳統婚姻方式:沒有自由戀愛,多半是媒妁之言。但常令人訝異的,這樣子的婚姻並不會造成怨偶滿街跑,相反的,不少自由戀愛的子女們反而會羨慕因媒妁之言而結合的父母們之間美滿的婚姻。現代嚮往自由戀愛的結果,使得人們常常忽略掉意志和承諾的重要性而不懂的對自己和對方負責,反而造成離婚率的節節上升。不過話又說回來,若全然忽略掉個體之間的吸引而只把愛情看成全是意志控制的行為也是太過偏
頗,事實上,若是媒妁之言的兩個人彼此連一點好感都沒有,反而互相
厭惡,那也只是多了一對怨偶而已。
(那麼就是說,只要遇到一個對彼此都有一定程度好感的異性,同時雙方都肯決定去愛對方,那麼就一切ok囉?愛情並不是如想像中的難以發生?那麼,這是不是又會陷入另外一個迷思:我們究竟是因為愛一個人而愛,還是只是因為單純的想要享受愛人和被愛的那種感覺所以才愛的?)
(又,就像之前一個好友在回憶之前一段苦戀的感情時,對於自己對那段感情的痴傻,他不停的反問自己:「為什麼我會那麼喜歡她?我到底是怎麼會喜歡她啊!?是喜歡她哪一點?我到底為什麼一直這麼喜歡著她!?」,這是不是也是多少出自於「意志」的結果?因為一旦認定自己喜歡上她就是喜歡上她了,不需要太多原因,抑或只是對於沒有結果的戀情的不甘心所以放不下而已?)
這麼一來,回過頭來看徐志摩的愛情,也許他始終追求不到理想的精神伴侶的原因,正在於他己身人格的不夠成熟,那麼他的追尋搞不好就真的只是枉然,而後來和陸小曼的婚姻,正是恰恰印證了愛情是雙方人格展現的說法。再看到他的原配張幼儀,或可算作是意志為愛情一大要素的實例,那麼,在她晚年時那一句:「也許,在志摩的一生中三個女人裡,我反而是最愛他的。」就更值得玩味了。
而講完愛的理論,作者佛洛姆隨即就西方文化的內容來討論對愛的影響。由於資本主義盛行的結果,造成人的價值不再在於他的特殊性,他的思想,他的精神,他的個體性,而在於各種被基於利益導向下的各種所需的能力、技能。人活著不再是單純為了活著的喜悅,而是被當成一個貨品,一項完美的計畫來考量,把自己的生命當作是一項投資來體 ,而目的則是在現有的社會環境下獲得最大的利益,這些利益可能是金錢,可能是名聲,可能是任何受到社會價值觀重視的東西。因此,「生涯規劃」這種東西隨之盛行,為了要有最大的投資報酬率,一個人可能可以再十幾歲便計畫好二十歲是時要作什麼,三時歲時可能要作什麼,領多少程度的薪水,可能四十歲退休,五十歲時去環球旅行類的。甚至連你的人格和處事技巧都可以經過有技巧的訓練後,幫你在社會上打滾時賺取最多的附加價值。
在這麼樣一個情形下,愛情也成為類似的產品。有所謂「理想的愛情」、「理想的婚姻」,而這些往往都被描繪為合作順利的「二人聯隊」。妻子應該要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當老公華家的時候要放好熱水,工作太累忘了老婆生日要體諒他,丈夫要勤奮上進,懂得體貼老婆,努力賺錢。從這些我們看到了什麼?我們只看到兩個相處的很融洽,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陌生人」而已。在這樣的愛情和婚姻關係之下,人們尋求的只是一個避難所,以逃避無可避免的孤獨感。他們在愛情和婚姻裡找到的,只是免於孤獨的避風港。那麼,當看到另一個更好的「港口」時,難保不會有外遇的發生。
而另一個要特別提到的錯誤就是:以為愛情意味著必須沒有衝突。但事實上正好相反,兩個人之間的真正衝突,是為了體驗彼此之間問題的深刻的內在真相,反而是要透過衝突才導致澄清,產生情感的淨化,而兩個人才能從這淨化當中彼此交流,學習到更多東西。這也和我知前 的想法不謀而合。我一直認為,就是因為對彼此的瞭解和信任,以及信 心,所以我們才敢把話說明白,敢於去面對彼此相異的部分,進而從這 裡頭去學習瞭解更多,得以互相成長。所以搞不好越是要好的情人或朋友,反而更容易有衝突產生。
至於如何實踐愛的藝術,這需要每個人自己親身去作,親身去體驗,進而從中獲得經驗而慢慢成長。畢竟,愛同時也是己身人格成熟的一種表現。而在佛洛姆自己提出來的幾點實踐藝術時所需的態度裡,有一項叫做專注,而他對專注的定義,卻不約而同的可以在之前數千年的中國文化或是在現今的思想裡找到類似的痕跡。如專注的一種練習,即是試著與自己單獨相處,去學習如何孤獨,因為只能依靠著別人的人,他所尋找的愛搞不好只是另一個柱子而已。專注同時也代表著認真的去做好每一件事,如果你全心全意的把自己的思緒放在每一件正在做的事情上,那你將可以發現每一件事不同的新面貌,你可以從生活中的小地方去找到小樂趣,小幸福,從小事突然獲得頓悟。而專注更代表著「活在當下」,亦即你不是活在過去的回憶,不是活在對未來的想像,你是活在你所存在的這一分一秒,同時你認真的使用這一分一秒。
再者,愛的實踐需要信心,或者說是信念。我們要擁有的是合理的信心,那是我們信念中的堅實確定的部分,對我們所重視的人有信心,對所追求的目標有信心,並且,對自己有信心,更甚者,可以說是對自己的一種信仰,如同小野曾在生煙井裡提到過的那樣。這樣的信心是來自於我們對自己潛能的成長的體驗,由於這些,我們體驗到我們的理性和愛的力量,而隨著體驗越深,我們的信心就越強。合理的信心即是建設性的人格。這即是成熟的愛的一大要素。
同時,要具備有無比的勇氣,要有敢於冒險的能力。流行歌曲的詞寫的好:「愛與被愛都需要勇氣。」我們要能夠有勇氣判斷某些價值是我們的無上關心之物,然後就堅定向其衝去,並且把所有的一切都投注在這些價值上。還有,永遠採取主動積極的態度,如果只是一味的懶惰或被動,是不會有任何愛找上門來的,因為你壓根就不曾主動去和別的人接觸過。最後作者把愛的藝術延伸到社會上,但這似乎是由於他對西方社會及生活的不滿,認為其走錯了方向,而應該有所導正,關於這點
就不再多說了。
這本書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觀念和看法,也解釋了不少人與人之間相處情形及各種事件發生的原因解釋,他也熱烈的討論著自由、正義和愛,同時也推崇人類的精神力量,努力的教導著人們如何自由而不至於孤獨,自愛而不自私。而對於這些觀念我們不一定得全部接受,但他提供了另一些供我們觀察這世界的角度,而值得我們好好省思一番。
◇
2009年後記:
雖然這本書實在不是那麼容易入口,
不過他真的是我推薦書單上永遠不會被拿下來的一本書...
我一直覺得還好我是一上大學就把他看完了。
雖然現在回頭看自己八年前的文章實在有點難為情,
文筆和想法實在還有太多不成熟的地方。
(現在也不見得比較好就是(笑))
不過裡頭提到的許多東西居然還是那樣歷久彌新,
只隨著我自身經驗的增長,兩相對照而更顯得其中含意之深廣。
原來有很多我相信的東西是人家在一開始就已經告訴過我的呢,
人類果然是依靠經驗而學習的動物呀(笑)。
佛洛姆的書很棒
回覆刪除跳脫純粹心理學或是佛洛伊德複雜的精神分析 從更大角度來看待"關係"這件事情
推薦"逃避自由"
您的分析, 即使是2001年, 依然很深刻~~
回覆刪除所以"愛的體會"跟年齡無關, 有些人搞不好60歲還不懂的愛; 有些人一上大學就知道了"愛的真諦", 恭禧!!
我是2009/11/1才看完這本書, 幸好有人在10月介紹我看, 還真的需要再消化再三.
PS:您這篇BLOG,真的很有料:D
To 親愛的匿名者:
回覆刪除我很高興這麼老的文章還是有人喜歡..:D
不過你不提醒的話,我都沒發現那居然已經是九年前的文章了耶.... 嗚嗚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