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1

愛滋病,有時候就真的只是愛滋病。


就在即將回國的的前兩天,台灣島內爆發了大概是今年最驚人的醫療新聞:「愛滋器官移植」。

一方面是國內號稱要變成亞洲第一的龍頭醫院再度出包,一方面又再度扯上一直紛擾不休的同志和愛滋議題,一時之間大家紛紛各自就各自關心的議題大作文章,好不熱鬧。

事實上,如果有在看我fb碎碎唸的人就會發現,我覺得這件事對我而言的重點是,為什麼一個號稱全台第一,甚至要成為亞洲第一,院長深深以自己高明的經營管理和評鑑成績自豪的醫院,卻屢屢會在小地方出大事?(火燒開刀房也是這間,愛滋器官也是這間,怎麼其他醫院都不會...),反倒是大家關心的愛滋防護,甚至推動健保卡註記等等,我覺得反倒是模糊了焦點,甚至是證實了大家對愛滋病的誤解之深。

在這整件跟愛滋病有關的事件當中,可能會聽到跟HIV/AIDS有關的論述或是氣憤,不外乎以下幾種:

為什麼醫護人員這麼可憐,要不知情的暴露在愛滋病的風險下?
憑什麼對愛滋病人這麼好,要維護他們的隱私?(所以要推動健保卡註記)
為什麼我們要對這群不潔身自愛的病人這麼好,他們不潔身自愛結果生了病,結果要其他人買單,甚至受害?

這些看似合理的質疑背後的理由不外乎:
1. 愛滋病是世紀黑死病,得了不會好的,很可怕。
2. 愛滋病是體液傳染,進行侵入性治療被感染的風險很高,不事先跟醫護講,貿然讓醫護人員不知情的暴露在風險之中,實在可惡。
3. 愛滋病是不潔身自愛的同性戀者(他們甚至亂交可能濫交才會得到愛滋病)得到的病,怎麼可以讓善良老百姓為他們承擔後果。

但其實我們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些指控祇是某種對於恐懼的膝反射...並不那麼穩固。

某位學長說的好,今天大家在討論這些議題的時候,不妨把HIV/AIDS這幾個字換成HBV或HCV(B型或C型肝炎)來看,就會發現也許一切只是過度反應...

B肝跟c肝一樣是體液傳染,對執行侵入性治療的醫護人員來講一樣是莫名的風險,也一樣是如果不幸感染,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好的慢性病,要論嚴重程度而言,沒控制好的B肝c肝會肝硬化、會肝腫瘤、會食道靜脈曲張、會狂吐鮮血,急性肝炎發作會爆肝會肝衰竭,得了以後下半輩子不見得過得比HIV/AIDS病人開心,這幾種病也一樣是輸血、器捐乃至針扎流程的時候必驗的幾種疾病,怎麼之前就沒人說過想在健保卡上註記B肝跟C肝?...(B肝還可以說有疫苗可打,C肝就真的完全沒辦法了)

至於最後一點質疑,其實我想問的是,如果今天捐出愛滋器官的是個被糟糕老公傳染HIV/AIDS,回家忘了帶鑰匙結果墜樓的不幸貞潔婦女,是不是就沒問題了呢?

另一方面,這次事件的家屬也十分自責,說其實他們知道兒子是同志,但因為有長期穩定交往的伴侶,兒子也很乖巧,不像是私生活混亂的人,所以也沒想過他會得到這樣的病...

隱藏在這些疑問的背後,恰恰是對愛滋病的兩種最大誤解:
1. 得愛滋病 = 同志 = 私生活混亂 = 不自愛,亂交濫交。
2. 單一性伴侶就不會得愛滋病。

第一點只是個單純的邏輯問題,若P則Q,不代表若Q則P,同志間的性行為,濫交都可能增加感染的風險,但不代表感染到疾病的人就是同志,就是私生活不檢點。

這就也跟第二點有點關係了...
一個終身只跟丈夫有過性行為的貞潔婦女,會不會是感染愛滋的高危險群?我的答案是:很難說。
那麼如果的確,即使他丈夫沒那麼守貞,但也只有過兩個固定的性伴侶?我的答案是:還是很難說。

事實上我們可以設想有某群人的性關係是可以畫成這張網路的:
     E   I
      |    |
 A-B-C-D-F-G-H-M-N
     /|\
   J K L

A就是那位貞潔婦女,B則是只和一位前女友C及老婆A發生過關係的老公,這兩位都覺得自己同一時間只有一個性伴侶,所以完全沒可能得到愛滋病。但事實上呢?因為C這位閱人無數,同時跟BDEJKL都有一腿的奇女子,身為愛滋病的高危險群,

當她其實是位HIV的帶原者時,這張網路裡頭的人即使最多只有過兩個性伴侶(甚至不是同時),依舊全都有可能因為C而中獎。

所以第一個結論是:我們不能因為得了愛滋病而懷疑A婦女的貞潔

另一方面,這樣的觀念暗示的是,講的極端一點好了,只要沒辦法保證你這輩子的性伴侶也都只跟你一個人有過性行為,這些全都有風險。

做愛的時候,預設所有不能保證安全的對象都會帶來風險,所以使用保險套,跟執行侵入性治療,把所有病人都預設成可能是潛在的HBV, HCV 甚至HIV carrier,所以做好全套防護,這兩者好像沒兩樣啊(誤)

今天只是愛滋病的盛行率還不夠高,大家還沒體認到隨時隨地都該小心這個事實,所以安全性行為觀念不彰,醫護人員落實防護不見得徹底,如果是在非洲那些愛滋病盛行率動輒幾十個百分比的國家,大家就會很習慣草木皆兵了。到時候相信大家想進行性行為時自然就會想帶保險套,避免肛交,想執行侵入性治療就會自動想把自己包成兔寶寶。那什麼健保卡註記是否必要,似乎也就不見得真的會成為議題了...

拉哩拉雜講了一大串,我想結論只有幾個:
1. HIV/AIDS比起HBV, HCV不見得更加可怕,不要讓誤解形成無謂的恐懼,身為醫護人員比起一般民眾更應該擁有正確的認識。
2. HIV/AIDS不是什麼髒兮兮的病,得到他不代表你不潔身自愛,你潔身自愛也不見得就不會得到他。唯有我們理解到這一點,才真的能夠把自己排除於風險之外,否則總是以為自己是異性戀就不會得愛滋病,結果進行許多高風險性行為,以為健保卡上沒註記就不會是愛滋病患,於是就掉以輕心,其實反而只是讓自己暴露在更多風險之下。

正因為他是會跟一輩子的慢性病,我們遇到他的機會可想而知只會越來越高。正視他的存在並對他擁有正確的理解,我們才能夠戰勝他,如果我們只是將這群人貼上標籤後擋在門外,再大的水壩遲早有一天也會垮的...








2 則留言:

  1. 我聽到的第一反應是,這到底會影響mortality rate多少?因為印象中器捐(就肺)而言,不超過十年,而我接觸過的病患甚至沒有離開icu就過世了,讓當時年紀幼小的我十分傷心,因為那是第一次和年紀相近的病患建立感情。而HIV infection有十年以上的survival..
    這一系列的爭議,讓我再度感到疾病的隱喻一書之深刻。

    岔題,吉本芭娜娜王國4一樣好看!你有看她的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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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這個問題,羅一均學長的部落格有很詳細的說明....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11/08/hiv.html,其實整體的suevival rate似乎是十分光明的。

    BTW,你真的很厲害...就在你留下這則留言的幾乎同一時候,我從博客來買的王國4才正好熱騰騰的送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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