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這兩種人大家都不會喜歡,只是大家通常不會發現第二種人而已。)
第一種是自命清高的人。
第二種卻是喜歡自以為發現別人是自命清高的人。
不過這兩種人其實到頭來都是同一種,
一樣都是自命清高,只是他們賴以得意的地方不一樣而已。
第一種人自命清高以顯出與別人不同之處,
而第二種人藉著自己能看出別人的自命清高,來彰顯出自己的不同之處。
不過其中我又特別討厭第二種人。
因為第一種人即使自命清高,他是獨善其身而不影響別人的,
你不要理他就好。
然而第二種人的不凡,卻是建立在對別人的傷害,甚至是誤會上的。
他自以為自己指出了自命清高的人,但可能那個人其實根本並不是自命清高,
一切根本只是因為他的不瞭解和誤會。
但當一個人指稱另一個人是自命清高時,
大家總是傾向於相信前者的說法,甚至自己幫忙找了一堆理由來解釋:
「啊,難怪他會怎樣怎樣,原來就是因為他自命清高呀(茶) 」
(人群的可悲扒糞天性,總是寧願相信不好的八卦。)
於是這個人的識見不凡,甚至被人崇拜,
便都建立在對另一個人的傷害上了。
可惜人們常常發現第一種人,卻很少看穿第二種人。
只要第二種人惡人先告狀,他總會是吃香的那一方。
我們身邊自以為有見識、自以為看透世事、看穿很多事的人,
又有多少其實是第二種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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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打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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